法庭:3少年連劫3便利店 還押候判

【本報訊】3名青少年去年3月凌晨糾黨搭的士去連環搶劫,於兩小時內持刀行劫屯門元朗共3間便利店,搶走共逾一萬元。他們昨天在高院承認兩項搶劫和一項企圖搶劫罪,法官下令把他們還押至3月9日,等候教導所及感化報告後判刑,並下令他們7天內各自交出約3,600元作為賠償。

3人均輟學及有犯事紀錄

3名被告包括兩名現年分別16及15歲的少年,以及現年18歲的邱日山。3人都已輟學,案發時均無業,兩名未成年被告雖沒有案底,但曾受警司警誡,邱則有5次上法庭紀錄,當中涉及普通襲擊及勒索等罪。

案情指,去年3月2日凌晨2時,兩名未成年被告戴上面罩,進入屯門景峯花園一便利店內,他們亮刀指嚇店員交出收銀機內所有現金,兩人最終搶走1,500元,之後離去,第三被告則在的士上「睇水」,他們之後乘的士逃走。

約半小時後,3名被告去到元朗傑文樓地下便利店行劫,其中兩名被告向店員假裝購買香煙,其後拔刀指嚇店員,另一被告則在的士等候,店員受驚大喊求救,3人最終乘的士逃去。一個半小時後,3名被告到元朗萬昌樓地下便利店,以相同手法劫去約9,400元,之後逃走。

3名被告其後被警方拘捕,他們分別承認犯案。案件編號:HCCC 24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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