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酒店賓館成過渡房屋 港府望本月過關 申請撥款

【本報訊】政府將資助非政府組織(NGO)租用酒店或賓館,作過渡性房屋用途。身兼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主管的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表示,業界對計劃初步反應正面,期望本月通過關愛基金批核後,向扶貧委員會申請撥款,冀上半年交代有關成果。

蘇偉文昨在電台節目表示,初步傾向租用整幢賓館或酒店,方便NGO管理,但做法不會一刀切。他指,當局將為有關過渡屋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樓房質素及位置,劃分成不同等級。不過,因賓館及酒店房間相對細小,主要適合一至兩人入住。他又引述有業界反映位於沙頭角或旺角的處所應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對此表示理解。

旅遊業促進會總幹事崔定邦表示,本港約有9萬間酒店房,其中中小型佔約一萬間房。據他了解,當中有部分酒店有興趣參與過渡房屋項目;不過,業界期望可因應酒店位置及住房環境而獲不同資助,如位於優越市區地段的酒店可獲得較多補助等。

有意參與計劃的「新家園協會」指出,早前接觸了4至5間賓館負責人,願意提供約20間房,上周起以試驗形式租予有需要人士,租期半年,現已接獲數個電話查詢。

新家園協會社區發展總監梁秉堅表示,對當局要求租期至少有兩年感憂慮,擔心若住戶在租期內搬到公屋,會令單位空置一段時間才能再租出,令NGO需要「包底」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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