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姦智障女 6旬漢指事主求歡「就順吓佢意」

【本報訊】六旬無業漢楊來被指強姦女兒的智障友人案昨於高院續審,控方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表示案發當日是X主動約他,甫見面更說要與他做愛,他當時都「吓」了一聲,但是出於好奇並心想:「佢咁都講得出,我就順吓佢意」,便帶她回家性交。

被告在會面紀錄中表示,事主X是女兒及其盧姓男友介紹給他認識,雖然女兒已為盧誕女,被X又稱盧是她「男友」。他並說與X很少交談,每次X找他均叫他請食飯,但他只請過一次。

認識事主時已知「唔正常」

案發當日亦是X叫他請食飯,他反要求X請飲茶。他獨自到車站接X,但X一見到他即表示要與他做愛,他遂帶X乘小巴回家性交。返家後X自行脫褲,但性交後不久她便說:「咁無用,咁軟嘅」,之後二人停止並穿回褲子。

被告又稱認識X時,女兒便說她「有問題」,他亦認為X「唔正常」、「講嘢九唔搭八一時一樣」,並認為她是「弱智」,但他聲稱不知道甚麼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

67歲的被告楊來,被控於2018年1月15日,在華貴邨的家中強姦現年33歲的X。案件編號:HCCC 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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