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擴闊宣誓範圍至公職人員

【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於本月15日向各政策局和部門發出通告,規定現職公務員須在4個星期內簽妥及交回宣誓聲明,以表明其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有議員認為在完成公務員宣誓後,下一步應擴闊宣誓表忠範圍至區議員和司法人員等公職人員。另有退休公務員代表昨午在一個論壇節目表示,公務員宣誓只涉及職業道德,而非涉及政治因素,加上自反修例示威起,公務員體系的確發生問題,認為要有所規範;也有工會代表擔憂公務員言論空間受影響,令年輕公務員離心更強。

工會憂令年輕公務員離心更強

身兼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委員的議員葛珮帆認為,近一年的區議會經常政治先行,不但議員辦事處「門常關」,又選擇性服務相同政見的市民,加上亦經常故意拖延政府的地區民生工作,炮轟他們嚴重影響當區居民的福祉,及違反效忠政府的原則。

此外,近年的司法亂象亦令人質疑司法人員只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特別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部分法官對反修例案的輕判輕放情況未有改善,葛促請當局盡快擴散宣誓範圍,下一步應要求區議員宣誓及司法人員重新宣誓,以確保他們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的決心。

另一方面,郵政署前署長譚榮邦在一個論壇節目上表示,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有公務員公然在某些論壇上發表反政府言論,反映體制上的確發生問題,認為要有所規範,簽聲明可以規範公務員行為,而大家亦毋須過慮,而宣誓內容只涉及職業道德,而非涉及政治因素。他又以「結婚證書」比喻宣誓,指效忠政府是職場的基本特質,如果沒有婚書亦可以終身廝守,現在只是為雙方的行為劃下界線。

而民政事務局前局長藍鴻震就認為,公務員宣誓有示範作用,認為公務員可利用私人身份評論,但不應以公職身份批評政府,以免令人以為公務員利用地位與政府對抗。

至於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則相信,公務員日後會非常小心言論,又指違誓後果可能涉及刑責,令公務員擔心。梁認為,公務員的薪酬福利對年輕公務員並非特別吸引,而中層公務員亦獲私人市場青睞,擔心增加掣肘,會減低公務員職位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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