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扮供應商呃貿易公司交易 男子詐財2650萬 囚8年半

【本報訊】46歲本地男子串謀他人假扮電子零件供應商,借開拓內地客源和賺取總交易額3%利潤為餌誘,騙取一間國際電子零件貿易公司不斷向他購入電子產品,再轉售給由他假扮的所謂內地買家,透過不斷買賣同一批電子產品,共騙得合共2,650萬元。他早前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串謀欺詐罪成,法官昨天指被告精心策劃和有預謀犯案,判他監禁8年半。

案中仍有人在逃

控方指稱,被告譚浩能於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串謀其他人成立公司,假扮電子零件供應商,向受騙的貿易公司表示可協助該公司拓展內地客源及業務,然後要求該公司向他成立的供應商買入電子產品,再轉售給6名內地買家,但該些內地買家全部都由他假扮。另外,受騙公司要按指示,將貨品存入內地買家在香港設立的兩個倉庫。每次交易後,受騙公司可獲取總交易額3%作為利潤。

受騙公司與該6名內地買家進行了共31次交易,總金額為6,700萬元,但最後10次交易,該公司將產品送到倉庫後,卻收不到貨款,被告亦告失蹤。該公司其後自行向6間內地買家追討,發現受騙,於是報警。警方調查發現,上述交易屬虛假,受騙公司原來一直買入和轉售同一批電子產品,而交易過程全由被告一手操控,受騙公司向被告買貨的款項當中,共有1,800萬元被存入被告的兩個個人戶口及馬會戶口。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陳日淮表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起到阻嚇作用。陳表示,譚是案中主腦,但案件仍有人在逃,警方已鎖定有關人士身份,不排除稍後仍有人被捕。案件編號:HCCC 1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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