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覆核一地兩檢失敗 與另3人提上訴 潛逃梁頌恆缺席聆訊 法官關注

【本報訊】高院原訟庭在2018年裁定,高鐵西九龍站實行的「一地兩檢」安排沒有牴觸《基本法》,因此駁回梁頌恆、「長毛」梁國雄、社工呂智恆、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等4人提出的相關司法覆核申請。該4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昨天開庭,以遙距的方式進行聆訊。由於梁頌恆早前已到美國尋求政治庇護,法官要求上訴人的律師團隊回應是否仍然代表梁,律師表示要索取指示及聯絡他,今天才能給法庭答覆。

政府:人大決定已等同釋法

政府的律師向法庭陳詞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所作的決定,雖然形式上不是對《基本法》作詮釋,但因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基本法》的固有權力,因此上述決定實質上已等同釋法。即使案件日後再上訴,並要提請釋法,亦不會有其他結果。

上訴人的律師則表示,《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規定在香港境內施行內地法律,已牴觸《基本法》中關於香港法律由特區制訂、由香港法院審理及如何在香港施行全國性法律的規定。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一地兩檢」無違反《基本法》,但其說法並非根據《基本法》所訂的釋法程序下作出,因此法律效力成疑,而一地兩檢的問題須由香港法院、而非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案件編號:CACV 8,10,87,8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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