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回歸後,香港實施西方式普選,成為社會動盪的亂源,成為反對派反中亂港的工具,成為他們搞「顏色革命」、「奪權鬥爭」進入建制的「合法通道」,成為英美干預香港事務的「抓手」,成為本土激進乃至「港獨」輿論造勢的平台,所有這一切都是鐵一般的事實。
要維護「一國兩制」、維護國安和香港的穩定,就要對香港的普選——立法會的普選、行政長官的普選,作出反思、調整和改變,這是「撥亂反正」之必須,落實中央的全面管治權之必須。
然而,這樣做阻力極大,因為據說普選是「民主的最佳表現」,是「普世價值」,是「核心價值」,是「一國兩制取信世人的條件」,「沒有普選就是沒有民主」,香港的「自由、人權、法治就失了保障」。
多年來,在反對派宣揚下,美英西方忽悠下,普選成了最是「高大上」的政治圖騰,對此,香江府衙、建制派乃至北京皆「失語」多年。
其實,根本不必在理論上抽象的討論普選和民主如何如何,對此古今中外不知討論了多少年,若從古希臘「侃」起,已二千數百年矣。
如何看待和運用民主普選,只應從國情、實情出發,普選、民主並非政治高尚、道德高尚、傲視天下的東西,它只是一種治國理政的方法罷了,是否需要,如何運用,沒有定規,不一而足。然而必須的是,它要接受「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考問。
經過回歸23年的實踐,證明了普選在香港的運用不是一個好東西,它造成混亂和撕裂,帶來管治失序和癱瘓,帶來「地方自治」挑戰中央、挑戰一國,帶來外部勢力對香港事務上下其手從而損害中國內地。
這裏原因很複雜,最根本的是,在「一國兩制」設計下,必不可避免地有一個要用資本主義一制「改造」、「博弈」社會主義「一國」的反對派,通過普選獲得民意授權,「中心開花、腹內造反」。如此普選,棄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