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區區議會由泛民主派主導後,同政府嘅關係愈趨惡劣。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引述區議會撥款守則,一連拒批4項撥款。當區區議員鬧爆政府封殺區議會,又話處方變相為區議會守則釋法。
黃大仙區議員早前提交多項撥款申請建議,區議員劉珈汶尋日喺社交網站發布當區民政事務專員黃智華嘅回信,佢一連拒批4項撥款申請,包括研究交通噪音問題、電單車泊位需求、非公屋防疫設施計劃同埋區議會宣傳及推廣事宜,總共涉款176萬港元。
其中一個拒批理由係引述區議會撥款守則,話較適宜以其他政府撥款或部門撥款進行嘅活動,一般唔會獲得支持。劉珈汶批評政府正展示「龍門任佢擺」,話黃智華係變相為區議會守則釋法,以後守則會變成「萬能Key」,只要有其他政府部門存在,區議員就乜都唔使做喇。
本報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點樣決定由區議會抑或係其他部門進行撥款項目,總署回覆話,上述提及嘅交通噪音同電單車停泊位研究,分別屬於環境局及運輸及房屋局嘅政策範疇,署方根據善用公帑嘅原則,唔會協助區議會撥款推行有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