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傭供應短缺,有職業介紹所向外傭提供千元現金獎賞,吸引她們使用服務續約或尋找新僱主。勞工處接獲投訴並已派員巡查、並提醒他們不應鼓勵外傭「跳工」,相關職業介紹所已停止該等營商手法。有中介代表指,若中介公司只是吸引外傭在完約後轉僱主,做法並非違法。有僱主代表則指,中介公司千方百計爭奪工人,促當局應趁現時外傭短缺,鼓勵本地家務助理在同一家庭提供長期服務。
近期有中介公司為求生意推出獎金制度,利誘在港外傭轉工,完約外傭可獲2,000元,未完約亦有1,000元,令僱主提心吊膽。香港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指,若中介公司向外傭提供獎金,教唆他們斷約「跳工」屬違法行為,而入境事務處早已表明不會為無故斷約「跳工」的外傭批出簽證,故相信大部分中介公司不會這樣做。張又指,中介公司為完約外傭提供獎金,吸引他們掛單、換新僱主的做法一直存在,而中介公司之間因為「怕搶人」,差不多每間均為完約外傭提供獎金。他強調,外傭求過於供,僱主想請到人會提供獎金或提高人工。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則指,疫情下海外人士入境本港要強制檢測,令外傭短缺,入境事務處曾讓外傭留港時間由14日放寬至一個月,中介公司千方百計爭工人,為外傭提供獎金介紹費,招攬她們邀請其他外傭「掛單」。她指,如外傭完約後另覓新僱主,做法不違法,但若外傭兩年合約期內轉工,並非涉及特殊情況如僱主離世、移民等,這種斷約「跳工」情況屬違法,將令僱主失去預算。
容認為,容許外傭延長留港措施,確實鼓勵了部分外傭斷約「跳工」。她批評,政府沒有未雨綢繆,促當局推動本地家庭服務業,鼓勵本地家務助理在同一家庭提供長期服務,藉此解決外傭短缺的問題,同時可緩和中介公司爭工人的情況。
勞工處回覆指,僱主一般希望外傭能夠完成兩年合約,職業介紹所有責任確保其推薦的應徵者能符合僱主的要求。而在2018年至2020年3年間,該處分別收到9宗、17宗及29宗關於外傭職業介紹所教唆外傭跳工的投訴。處方在接獲相關投訴後,會展開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可向相關職業介紹所發出警告,甚或撤銷、拒絕發出或續發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