窺淫罪上下有別 偷拍衣領未規管

【本報訊】港府擬訂定窺淫罪,有議員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質問保安局,為何未有就由上而下拍攝衣領進行立法規管,亦有議員認為女性胸部屬私密處,質疑局方為何未有規管,另有議員認為分享私密處照片亦應被列為罪行。保安局指衣領偷拍的問題在性別上難以進行劃一的定義,具相當的複雜性,並承認發放及分享私密處照片的定罪門檻較高。

分享私密照 應屬違法

議員容海恩在會議中質議,保安局為何未有就由上而下拍攝衣領進行立法規管,而議員葛珮帆則認為女性胸部屬私密處,質疑局方為何未有規管,認為女性被偷拍照片再被廣傳情況眾多,不少人以此獲利。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有關從上而下偷拍衣領一事,由於跟從性別中立原則,而且社會普遍認為男性與女性露出胸部的情況有所分別,其關注程度亦有很大差異,同時有關跨性別人士的情況亦難以處理。另外,香港律師會因應問題的複雜性,亦建議可暫時擱下「拍攝衣領」的議題以便日後討論。

而有關拍攝私密處照片被發布及分享,議員麥美娟質疑為何分享有關相片不屬違法。區志光指,就發放偷拍照片方面,若照片涉及窺淫罪及私密窺視罪規限範圍,則屬違法,但他承認有關定罪門檻較高,亦解釋立法時需要精準地打擊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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