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蘋果日報》昨日刊登一篇有關警察福利基金的報道,內容提到基金2019至2020年度獲得1.8億元捐款,當中涉及大約580筆捐款,超過85%來自「無名氏」。警方批評該報繼去年8月4日企圖誤導市民,指有關基金收入來源由徵稅所得後,再次透過失實標題抹黑基金捐款,強調基金捐款按照嚴謹程序審核,每年收入及支出均受嚴謹程序監管。警方對該報多次造謠抹黑,甚至在捐款人身份上大做文章,企圖破壞警隊的專業形象表示遺憾,希望市民認清事實。
警方表示,去年8月4日澄清該報的失實報道時,已表明警察福利基金按照香港法例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在決定接受捐款與否時,必須按照嚴謹程序進行審核,必須遵守政府內部及警隊的相關規定。警方指,基金受到嚴格監管,收支詳情均會列於公開的《警察福利基金年報》內,基金每年的收入及支出均由審計署署長批核後提交立法會。
警方又表示,警察福利基金在接受捐款方面,亦必須符合公務員事務局有關員工福利基金接受捐款的準則和規定,當中包括捐款不會引起任何利益衝突和不會惹人誤解,接受捐款的政府部門不得與捐款人有任何公事上的往來,捐款不得與個別公務員有關連等。基於尊重捐款人個人意願,基金管理委員會不會公開披露每名捐款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