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檢控漢奸竟用英援

大漢奸黎智英多案纏身,還押獄中過農曆新年後, 到了大年初五便迎來牛年第一庭,與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梁耀忠、何秀蘭及區諾軒總共9人,在區域法院就前年8月18日非法集結案受審。

律政司找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出任主控,被視為超級重炮級,曾處理陳振聰案及曾蔭權案。但大律師公會反對,指律政司無着力尋找同級數的本地大律師,法官認為律政司內部已有派資深大律師準備案件,聘用外援負責審訊,符合善用資源原則,控方要面對辯方5名資深大律師及7名大律師,而案件涉及《公安條例》多項爭議,Perry作為相關議題的國際翹楚,可以對有關法律發展作重要貢獻,亦對本地大律師行業有裨益,參與案件是符合公眾利益云云。

無論法庭與律政司理由多麼堂皇,都掩飾不了事實,律政司寧願向舊宗主國找救兵,也不信任本地薑,特別是自己部門內部,竟然沒有人可以擔大旗,這不僅是律政司的恥辱,法律界的悲哀,更加是一國兩制的污點。大家有見其他地方政府找外援檢控嗎?英國有沒有試過找香港的大狀去英倫法庭做主控?

回歸23年,司法本地化,原來只是假象,黎智英、李柱銘與何俊仁是官媒認證的「叛國禍港四人幫」的成員,當中有人經常飛到英美要求制裁香港,另外被告亦不乏反中亂港分子,如今告他們非法集結,竟然要找英國人來做主控,實在情何以堪。律政司雖強調相關議題重要,但非法集結並非甚麼特大複雜案件,如果下次檢控數十人涉及暴動,是否又要再去英國找多幾個同級的外援呢?不要忘記他們並非義工,山長水遠來打官司,收費哪會便宜?最後又是誰埋單?當然是用納稅人的血汗錢,簡直是港人治港的一大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