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謀殺亦判囚終身 可申減刑期

【本報訊】3名未成年學生涉及粉嶺石廠謀殺案,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年輕人若因犯案而被檢控,一般情況下會於兒童法院審理,惟如果案件涉及謀殺、販毒等嚴重罪行,則須與成年人一樣,到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若謀殺罪名成立,將被判處唯一刑罰終身監禁。

16歲以下落口供須家長陪同

不過,陸續稱,16歲以下人士服刑一段時間後,可以向行政長官申請減免刑期,法官可根據其獄中表現、精神報告及是否有悔意等,判處有年期的終身監禁。根據香港法例,16歲以下人士接受警方落口供時,必須有家長、監護人或律師陪同見證,確保不是受到威逼或暴力對待。

此外,少年犯落口供的時間亦應屬間歇性,絕不能太長,又需向其提供飲食及休息時間。此外,若沒有成年監護人陪同,警方獲取的供詞在庭審將被挑戰而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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