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以為脫網 還是被擒

《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晚生效之後,反中亂港政客公然無視,繼續推動蓄謀已久的所謂「35+」、「攬炒十步曲」行動。7月時展開為期兩日的立法會「初選」,其目的是要把反中亂港之人有組織、有系統的送進新一屆立法會,實現他們要達到的迫使「特區政府停擺」、「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香港政府陷入停頓」,引發通過激烈街頭抗爭和「西方國家對中國制裁」,迫使中央讓步,達到奪取香港管治權、顛覆「一國兩制」憲政安排的目的。

這一計劃的目的、手段和行動,皆已明目張膽、實實在在干犯了《港區國安法》,是赤裸裸的犯罪行為。事實上,他們這一目的和行動與當時持續了一年多的反修例暴亂一脈相承,是其繼續和組成部分。他們利用新一屆立法會選舉的時機,試圖一舉突破,完成奪權變天的「顏色革命」。《港區國安法》的公布,正是要懲治其危害國安的犯法行為。對此,他們當然心知肚明。

然而,那時的他們已被反修例暴亂取得的「輝煌戰果」——前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大獲全勝——沖昏了頭腦,以為「天下莫毒己也矣」,根本不把國安法放在眼裏,不把中央放在眼裏,以為一鼓作氣「光復香港」指日可待。

那時的美英反華勢力也已打出重拳,在政治、經濟、外交、輿論宣傳、「司法長臂管轄」方面,瘋狂打擊中國,《港區國安法》公布後,威脅嚴厲制裁的叫囂更烈。在此背景下,那些已被「勝利沖昏頭腦」的傢伙就更加忘乎所以。

不過,他們也確乎「享受」了一段似乎會「僥倖過關」、「逃出法網」的日子。《港區國安法》公布後,抓了大案犯黎智英,抓了些許在街頭「衝鋒陷陣」、繼續叫囂「港獨」的魚毛小蝦,而涉案者眾的「攬炒十步曲」則鮮有問津,幾乎無人提起,他們中的一些人「歲月靜好偷着樂」也。然而,不是不報,時機未到,時機一到,一切全報。《港區國安法》經過幾個月的歷練後,網眼紮緊,出手如電,一舉擒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