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港 澳 台 須統一移交逃犯機制

【本報訊】香港和澳門已回歸逾20年,但港澳之間、港澳各自與內地,至今仍未達成逃犯移交協議,造成極大漏洞,導致多年來惡貫滿盈的罪犯得以乘機逍遙法外。有法律界人士及議員均贊同一國之內的各地區城市,不應存在「引渡」,須統一正名「移交」逃犯;又指內地與台灣早已簽訂刑事犯移交協議,不明白港澳與內地之間為何仍未簽定相關協議,建議兩岸四地應盡快制訂一套統一移交逃犯機制。

議員斥反對派抹黑機制

身兼律師的議員周浩鼎表示,現時司法制度存在極大漏洞,雖然過往內地曾有移交逃犯返港,但香港至今還沒有制度將逃犯移交內地。周批評,有反對派惡意抹黑移交逃犯機制,令兩岸四地統一正名「移交」逃犯難以推行。周又指,澳門的社會狀況相對較穩定,司法體系亦和內地接近,相信較容易制訂統一的移交逃犯機制。

議員葛珮帆亦批評,現時港澳均沒有條例和法律基礎將逃犯移交內地,令香港出現嚴重的法律漏洞,認為政府應早日設立機制,打通中港澳三地,解決逃犯移交的問題。

回歸逾20載 罪犯逍遙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自去年黑暴反修例示威後,多了不少金行和錶行被打劫,但若犯人一旦逃至內地及澳門,亦難以移交予港方審訊,將可能造成治安變差;認為政府要盡快堵塞法律漏洞,令逃犯早日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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