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藍血大狀變成鵪鶉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自己爆料,《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他曾兩次拒絕歐洲議會及美國邀請的對談,坦言應該小心,可免則免。這就奇怪了,他們不是一直聲稱要爭取外國支持、要打國際戰線嗎?現在洋人主動勾引,為何不敢接受?說穿了,這不是識時務,而是貪生怕死。

別看這班藍血大狀平時大義凜然,甚麼違法達義、光復革命、暴力或可解決問題等,叫得聲嘶力竭,其實只是靠一張嘴,「叫人衝,自己鬆」。沒有國安法之前,他們肆無忌憚勾結外部勢力,那是何等囂張;國安法落實後,他們即時變成鵪鶉,又是何等狼狽。

最可憐的是黃絲暴徒,人家出口,他們出手,淪為政治炮灰而不自知,結果被捕的被捕,入獄的入獄,逃亡的逃亡,有的甚至慌不擇路自動「送中」。那些成功逃亡的也不見得有好下場,早前5名港人流落到東沙群島,被台灣當局拘留於高雄,至今音信全無。黃絲們一直拿12人蛇案大做文章,更乞求外國插手,但對被台灣拘留的5名港人卻不聞不問,這豈止是雙重標準,簡直是精神分裂。

前議會政客許智峯也許算是比較幸運的一個,舉家流亡英國,得到洋人庇護,但日子也未必好過。他日前訴苦稱信用卡戶口被銀行單方面取消,指摘銀行自行作政治決定,沒有法律基礎,行為猶如強盜云云。這正是典型的賊喊捉賊,一名棄保潛逃的疑犯還有甚麼信用可言?還有甚麼資格談法律基礎?

事實證明,《港區國安法》確實具有強大震懾力,不僅狠狠打擊黃絲暴徒的囂張氣燄,而且迫使梁家傑之流「可免則免」。當然,單單這樣是不夠的,國安法能否發揮最大威力,關鍵在於是否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黎智英案反反覆覆,一時保釋,一時還押,證明司法相當兒戲,根本沒有真正意識到國安法的重要性。對此,中央絕對不能坐視不理,該出手就要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