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世紀巨貪歐文龍案 劉鑾雄羅傑承迄未返澳服刑

【本報訊】港府早於2000年開始與澳門政府討論移交逃犯協議,惟空談20年至今仍未成事,令犯罪者有機會逃離法網。澳門早年發生歐文龍世紀巨貪案,涉案被裁定行賄與洗錢罪成立的兩名本港商人劉鑾雄及羅傑承由於一直無到澳門,至今仍未有服刑。有政界人士形容為「極大漏洞」,促請兩地政府盡快堵塞。

香港現時與部分海外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議,惟不包括內地及澳門。兩地政府分別曾於2015年及2019年提出修例,為兩岸四地刑事司法互助提供法理基礎,但有關草案最終均被撤回。

其中澳門政府在2016年提出撤回《區際刑事司法協助法》時,強調兩岸四地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制律制度存在很大差異。由於本港奉行普通法,內地及澳門奉行大陸法,港澳磋商十多年仍未能解決法系差異的問題。

雖然香港現時與部分海外地區簽訂移交逃犯協議,惟不包括內地及澳門,故本港是「零移交」逃犯予內地及澳門。不過,內地執法機構可透過行政措施,分別將一些涉嫌在香港犯罪的香港人,或在澳門犯罪的澳門人,由內地送返香港及澳門接受調查或審訊。澳門方面,葡籍大律師華年達於2001年被綁架案,一名澳門人潛逃內地十多年,他之後因涉毒被內地公安拘捕,在內地刑滿出獄後,於2019年10月5日由內地當局在關閘口岸移交至澳門司警跟進。

而在香港方面,以2013年底在本港發生的俏空姐藏屍衣櫃案為例,女死者前男友、港人莫俊賢潛逃深圳3年,於2017年2月1由內地當局移交香港警方。數字顯示,由2014年至2018年8月,內地向本港移交了最少13名疑犯。

政界促律政司補鑊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本港回歸逾20年,而港、澳政府空談20年仍未成事,情況並不健康、不理想;又提到有實例藉兩地並無移交逃犯協議而成功逃避刑法,不論對本港或澳門而言均是極大漏洞。他關注未來會有違反《港區國安法》等嚴重處行人士因而逃到澳門,大力要求本港律政司盡快解決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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