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選擇疫苗 出事如何追究 一時一樣 港府反口覆舌 處理手法差劣

【本報訊】全球新冠疫苗採購激烈,港府上月初公布採購三款疫苗進度,僅交代採購數量及時間,而市民能否自己選擇接種哪種疫苗、接種疫苗後產生不良反應的處理手法等問題朝令夕改,彈出彈入惹來社會熱話。當局指接種並非強制,亦會優先安排高危群組接種。

高危群組優先接種

港府當時公布,採購疫苗目標讓全港750萬市民免費接種,立法會亦已批准預留逾84億元用作採購及注射之用,當中提及會優先安排高危群組接種,包括醫護人員、長者、長期病患者、安老或殘疾院舍員工等約300萬人,料今年內為全港大部分市民免費注射疫苗,相關計劃並非強制。港府解釋,流感疫苗都不能做到全民強制接種,故今次緊急使用新冠疫苗更加無可能強制。

惟當時港府亦明言,市民「無得揀」接種何地生產的疫苗,引起社會議論紛紛,不足兩星期即跪低,改變早前的講法,指市民可以自由選擇接種疫苗的時間、地點,及選擇疫苗。

但港府反覆不定的態度還有對疫苗發生事故後的處理做法,9日3種說法且兩度改口;先稱會追究涉事製造商,數日後又改指似乎藥廠可免除責任是國際做法,及後又稱界定相關法律責任,並不代表免除藥廠對疫苗的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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