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刑毀英領館 襲擊美領館職員

【本報訊】35歲無業漢於去年2月到金鐘法院道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打爛該處一道玻璃窗後逃去,事發後半個月被警方拘捕。他於去年8月,再在中環花園道美國領事館外,從後襲擊該領事館的外籍職員,於同日再被捕。他一直未有透露犯案動機,並於昨天在東區法院承認刑事毀壞及傷人兩罪,裁判官下令把他還押至本月14日,等候索取其背景及精神科醫生報告才判刑。

案情指,去年2月15日下午近3時,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的保安員在保安室工作期間,隔着單向透光玻璃窗,目睹被告張文達在法院道落的士步向領事館,被告揮棍兩度敲打保安室的玻璃窗,令玻璃窗出現兩道分別58及110厘米長的裂痕。被告隨即乘的士離開,領事館則需花費9.8萬元更換玻璃窗。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及八達通紀錄,追查到被告的行蹤,並於去年3月4日拘捕他。

傷者額頭有裂傷縫4針

去年8月25日約下午3時半,被告再現身花園道美國領事館外,趁在該領事館任職設施維修主管的Raphael Todd步出領事館時,乘機從後突襲Todd,令Todd即時倒地額頭流血受傷。領事館保安員在被告逃走時拍下他的背影照片留證據。Todd被送到領事館由駐館醫生治理,他及後再轉送瑪麗醫院驗傷,醫生證實其右大腿有觸痛,身上多處擦傷,額頭有裂傷需縫4針。警方追查後,於同日拘捕被告。案件編號:ESCC 1809, 28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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