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領館壽臣山豪宅 25.66億交易觸礁

由美國領事館持有的南區壽臣山壽山村道37號物業,早前由恒隆地產以低於市價的25.66億元購入,並定於昨日完成買賣交易,但最終出現變數。該集團表示,收到土地註冊處的函件,指有關交易屬外交事務,美國政府須提前60天經外交部向中國政府提出申請,並取得同意後方可註冊,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發言人承認,買賣雙方需更多時間,完成交易所需的行政程序。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昨表示,由於美方對外國駐美國使領館房地產管理有規定,根據對等原則,中方要求美駐華使領館包括駐香港總領館,在租賃、購置、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獲得或處置房地產,以及實施館舍新建、改建、擴建、修繕等工程時,也必須相應提前向中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詳細訊息,在得到中方書面答覆同意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買賣雙方需要更多時間完成交易所需的行政程序,美國國務院不便就進行中合約交易的特定條款發表評論。

恒隆:或延長交易期限

恒隆地產公告指出,由於上述交易的所有相關方,該集團及投標人(間接附屬公司)、美國及土地註冊處,同意該交易及完成涉及中國與美國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的外交事務,因此並非該集團及投標人所能控制。故亦正評估及向法律顧問了解有關該交易及上述事項可作出的適當行動,包括研究延長完成時間的可能性。

美辯稱已盡義務責任

該公告亦表示,集團接獲的土地註冊處函件提到,署方未收到任何文件,證明美國政府就出售該物業已遵從該等外交義務,故不能為該交易協議備忘錄進行註冊。而於本月29日,美國透過其法律顧問提出對於遵從該等外交義務的必要性之異議,惟未有按照該要求提供證明。同時美方表示,已遵從相關的義務及責任,而出售該物業相關的外交義務,屬於主權之間的事宜,並不影響該物業的業權,故土地註冊處無權不為交易進行註冊。

不過,美國接受土地註冊處於該函件中表明的立場,即該物業「不是普通房產」,以及該交易「不是一般商業行為」,物業出售「涉及外交事務並應根據適用的外交規範處理」。故有關交易並無按照原定昨日中午或之前完成。

資料顯示,壽山村道37號由美國政府於1948年購入,並持有至今,作為美國駐港領事館宿舍之用,現時是6幢低密度住宅物業,於1983年落成,可望透過補地價,將可建樓面增至約71,097方呎。而恒隆集團於今年9月透過招標投得該物業,並已支付樓價10%,尚餘90%樓價則在完成交易時付清。早前該公司指,項目重建物業預計於2024年落成,投資總額約40億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