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將軍澳中心限3個月內遷出

【本報訊】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接到領展通知,指地政總署要求收回將軍澳欣明苑地下的教協將軍澳中心作其他用途,限3個月內遷出。教協指在租約仍有逾一年的情況下突然收回單位並不尋常,對此表示遺憾。領展則稱,地契列明物業只可作非牟利幼稚園用途,2011年獲政府豁免作教育中心,但月中政府要求須在明年3月7日回復原來用途,故通知教協交還單位。

教協表示,將軍澳中心自2012年起投入服務,一直為教師、退休會員及區內人士提供各式各樣的專業培訓、課程及康樂活動,租約原定2022年3月屆滿。若有實際需要,絕不介意為教育發展而交還單位,惟政府未作溝通,更未有考慮對原有使用者的影響下強行收回單位。

領展:明年3‧7終止地契豁免

領展則稱,地契列明物業只可作非牟利幼稚園用途。物業面積約5,940平方呎,領展2005年上市以來,因未有幼稚園承租而丟空多時。基於區內需求,2011年向地政總署申請,並獲批豁免書作教育中心用途。根據豁免書條款,批出豁免3年後,可隨時以3個月書面通知終止豁免。

領展指物業在2012年4月起出租予教協,最新租約將於2022年3月到期,但月中收到政府書面通知,明年3月7日終止地契豁免,業主並須將單位還原作地契原定之用途,故通知租戶須於上述日期前收回單位,又承諾就遷出盡量提供協助。物業收回後將回復非牟利幼稚園用途,領展將聯絡教育局,物色有意辦學的機構。

教育局稱,2017/18學年起實施新幼稚園教育政策,透過不同方法增加政府擁有的幼稚園校舍,並鼓勵租用私人物業的幼稚園遷往政府校舍,以便更多幼稚園毋須藉收取學費以應付租金開支。當局會與相關部門保持聯繫,按既定機制分配予有需要及合適的幼稚園。

地政總署回覆稱,由於豁免書並非批准永久改變用途,署方會定期審視,並按現行機制諮詢教育局是否繼續給予政策支持。教育局早前表示基於幼稚園需求殷切,因此不再給予政策支持,署方遂根據豁免書條款向領展發出3個月通知,中止豁免書,並要求物業恢復作非牟利幼稚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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