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372僱主未遵守則 需退剩餘補貼或罰款

【本報訊】補貼僱主支薪的保就業計劃上月底完結,保就業計劃秘書處表示,截至前日,共收到1,057宗舉報,當中907宗已完成調查,主要涉及無理減少員工人數等,至今已確認有372名僱主未有完全遵守計劃的守則及條款,將要求有關僱主退還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或罰款。另外,當局亦已向約2.9萬名未能履行第一期計劃承諾的僱主,取回約5.5億元,即每名僱主平均須扣除約1.9萬元補貼。

收逾千宗舉報

秘書處指出,截至前日,共收到1,057宗舉報,當中主要涉及無理減少員工人數或辭退員工;不適時發放工資或減薪;以及疑似公司倒閉或轉換經營者。秘書處已分別把248宗及19宗投訴個案轉介至勞工處和強積金管理局,並向海關及入境事務處各轉介一宗舉報或投訴個案。秘書處強調,若發現有僱主的違規行為牽涉刑事成分,將把個案轉交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另外,秘書處指,超過14.5萬名僱主同時獲批兩期計劃補貼,當中19%、即約2.9萬名僱主未能在6月或7月履行第一期計劃的承諾,包括在有關月份的實際受薪僱員少於其承諾人數,當局已在第二期補貼直接扣除有關補貼金額或罰款,涉及約5.5億元,換言之,每名僱主平均須扣除約1.9萬元補貼。至於只獲發第一期工資補貼的僱主,當局會在完成審視相關強積金紀錄後,陸續向違反承諾的僱主收回補貼金額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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