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蛇案最快今判刑

12名港人偷渡越境在內地被捕一案,有港人家屬昨(29日)表示,收到內地官派律師通知,指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最快今早(30日)有結果,料上午10時半會作出宣判。10人中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曾在港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內地官媒報道,前日(28日)審訊時10名被告均當庭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保安局回應查詢指,駐內地辦事處人員為案中家屬提供協助時,會按要求提供適切意見及資訊,但不會安排探視及陪同親友探望。

涉案港人家屬昨早透露,接到官派律師電話,指12港人蛇案的其中10名被告今早便會宣判,但關注組未能向法院核實消息。至於兩名未成年人的聽證日期仍待通知。

12名港人家屬 未及檢疫出席旁聽

被控的10名港人,包括鄧棨然、喬映瑜,兩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同案另外有兩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即廖子文及黃臨福,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早前表示將會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有涉案港人的家屬指,日前審訊前才接獲通知,根本沒有足夠時間到內地完成檢疫後出庭旁聽,因此,日前的審訊並無涉案被告的親屬到場旁聽。

上述案件於今年8月23日凌晨發生,12名在本港各有案件在身的港人,於香港西貢布袋澳會合後乘船出海,涉偷渡往台灣,但船隻途經廣東省管轄海域時,各人被內地海警部門查獲。根據內地刑法,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一旦罪成,可判處2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判處罰款。至於偷越邊境罪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判處罰款。

英外相表示關切 外交部斥混淆是非

有內地律師早前指,相信兩名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被告會被判兩年有期徒刑緩期3年執行,至於8名被控偷越邊境罪的被告,則會面對拘役,期限在半年以下。

英國外相藍韜文前日表示深切關切十二名偷渡港人,中國外交部昨回應指英方罔顧事實,混淆是非,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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