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反中亂港 次次得米

經過佔中復有黑暴一役,本港司法亂象暴露無遺,警察拉人、司法放人固然已成常態,棄保潛逃者更是愈來愈多。僅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起碼約有20人棄保潛逃,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槍及中槍的中五生曾志健等。這些人動輒將「時代革命」、「無畏無懼」掛在口邊,說的比唱的還動聽,卻連站上法庭闡釋理念也不敢也腳軟,這是哪門子的革命?他們應該讀多點歷史,了解一下中共打江山犧牲了多少人命,不要再辱沒革命二字丟人現眼。

當然,這班戴罪之軀之所以輕易棄保潛逃,皆因法庭審批保釋條件太過寬鬆,變相送上潛逃機會。許智峯正是得益於法官拒絕控方要他交出旅遊證件的要求,以致有機會串通外國政客欺騙法庭走佬他去;羅冠聰及12人蛇也是一樣,沒有仁慈法官,就不會有拋棄手足遠走高飛事件發生。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最近炮轟,本港司法機關文化在過去20年完全誤入歧途,法官將個人主義凌駕於社會利益,認為必須從最高層開始改革,不可謂不中肯,亦說出無數市民心聲,問題是,港府聽得入耳嗎?

君不見,由特首到律政司司長再到終院首席法官,皆對種種司法亂象置若罔聞,甚至認為法官胡亂判案是一國兩制的最高體現,堪稱笑話。林鄭揚言法官判案只需考慮證據,不需考慮國家安全;鄭若驊更批評市民不能對法官妄加批評。整個司法界猶如潑水不進的獨立王國,不管市民如何投訴、同道中人如何鞭撻都不得要領,反中亂港焉能不氣燄囂張?

最令人嘩然的是,涉及國安重罪並有欺詐和多項非法集結罪名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昨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居然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批准,要是他棄保潛逃,該當何罪?「反中亂港又得米」,司法王國充斥反中亂港無間道,中央不出手徹底整頓,特區只能永遠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