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狎13歲男童逼拍淫照 保險經紀候懲

【本報訊】男保險經紀透過通訊程式結識一名13歲男童後,趁男童到他家中打遊戲機時,要求男童脫衣服拍攝多張色情照片,並替男童手淫。警方其後調查該男童的失蹤事件時揭發事件,並在該男經紀的電腦檢獲多張兒童色情照片及多段影片,他昨天承認非禮、製作和管有兒童色情物等共4罪,法官下令把他還押至明年1月11日判刑,期間待索閱心理及背景報告。

邀事主到家中打機留宿

39歲男被告朱恩賜,承認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非禮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11月30至12月1日間,在其粉嶺榮福中心的住所內,非禮13歲男童X,及製作共18張X的色情照片;另於同年12月22日,在一部電腦內管有116張相片及15段影片。

案情顯示,被告與X透過通訊程式結識,被告知道X的年齡。被告想拍攝X的色情照片,曾提出給X50元作報酬,但被X拒絕。2016手11月29日,被告邀請X到其家中玩遊戲機及留宿,X遂在半夜到被告住所,並玩至清晨才睡覺。翌日中午,被告乘X在床上時,拍下10張X的色情照片。

X當晚再應邀到被告家中,兩人躺在床上時,被告從後擁抱X,伸手進X內褲及摸他陽具,之後兩人都脫掉衣服,被告讓X看色情影片,再替X手淫至射精。被告隨即用手機拍下8張X沾有精液的陽具照,X裸着身子睡至翌日才離開。X及後回家,因其母以為他失蹤已報警,警方上門調查時,X把事件和盤托出。警方在同年12月22日到被告住所進行搜查,並在他的手提電腦內找到多項兒童色情物品,包括116張照片及15段影片。案件編號:DCCC 16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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