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產乏監管 律政司惹質疑

【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於2007年去世後,其千億遺產的受託人和管理人近月更於高院興訟,指控遺產管理人違反受託責任。由於龔的遺願是作慈善用途,但據報管理人每年從遺產支取高達6,000萬港元的收費,有議員昨日在立法會提出跟進遺產的情況,以確保遺產主要用在慈善方面,特別在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本港經濟下,遺產能用得其所。政府指龔的遺產截至今年9月約有1,410億港元,而遺產於過去3年用於慈善用途的總額逾2,660萬元。

議員促修例加快進程

提出口頭質詢的議員梁美芬表示,由於終審法院於2015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作為受託人身份持有遺產,同時律政司司長和基金董事會須就該遺產制訂管理計劃,包括成立監管機構,惟有關機構至今仍未成立,促請當局盡快設立機構監管遺產按龔的遺願履行。梁又質疑遺產管理人蠶食遺產,炮轟每年6,000萬港元的管理費「開天索價」,要求當局交代遺產至今的餘額及過去3年用在慈善用途的總額。

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則批評「律政司真係綁手綁腳」,指現時設立遺產監管機構的程序繁複,要求修例以加快進程,好讓遺產能用在包括設立失業金在內等慈善用途。至於商界議員林健鋒則指,以他認識的龔,一定會為現時處於水深火熱的失業市民感到痛心,質問律政司是否可以急市民所急,讓設立監管機構在法庭排快期,以解救市民燃眉之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回覆質詢時表示,截至今年9月30日,根據華懋集團的資料顯示,集團總值約1,410億元,而遺產於過去3年花在慈善用途的總額逾2,660萬元,每年開支分別是550萬元、1,165萬元及945萬元,至於其他管理人收費等細項則不便透露。

至於遺產用途方面,鄭指律政司沒有權力要求慈善團體捐款,及作出包括設立失業金在內的特定慈善用途。而設立監管機構方面,鄭指由於法庭已開展相關程序,加上要待涉事各方交妥誓章,法庭已排期至明年5月跟進事宜,又強調「我都好想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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