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公僕最快月底宣誓效忠拒簽即炒

【本報訊】修例風波引發連場示威活動,有公務員在參加示威活動期間被拘捕,政府隨後補鑊,要求公務員簽署聲明及宣誓擁護《基本法》。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午(10日)與公務員工會會面,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在會面後引述指,政府料於本月底或明年初推出簽署形式,18萬公務員均須簽署,否則會被要求離開公務員團隊。

工會指不清楚何為違規

梁籌庭指,不少公務員認為簽署沒有太大問題,但會擔心有以言入罪的情況,又指政府未有透露和解釋相關指引和底線,不清楚如何界定違規。

他指,相信不會給予很長時間讓公務員考慮,預計一個月內完成,宣誓儀式適用於部門首長及常任秘書長,其他則以簽署聲明模式處理,下一階段亦會擴展至政府的合約性僱員,但未有時間表。

至於懲處方面,梁指如有公務員不簽署,代表沒有資格、不適宜出任公務員,會引用政府的行政命令中止其職務。梁表示,會上亦曾向聶查詢,指行政命令是直接革職,還是勒令退休,他引述聶指要視乎當時涉事公務員的解釋,再決定以甚麼形式中止服務。

此外,簽署聲明後,如有違反,分違例及違規兩種,違例由負責國安法相關執法部門處理,違規則以現有公務員的紀律研訊及處分程序處理。

他又指,現時有《基本法》和公務員條例制衡公務員,政府未有解釋為何仍要推出宣誓。亦指局長稱不一定因《港區國安法》而推出宣誓,如不簽署就需要離職,他相信在現時經濟環境下,很多同事都會簽署,難以爆發離職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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