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內曾訪四川須驗疫

【本報訊】因應內地疫情的最新發展,衞生防護中心昨公布,由今日起,從陸路口岸抵港的人士若過去14日內曾到訪四川省,入境本港後均會獲發樣本瓶,並需依照指示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以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檢測。

新疆抵港者 取消派樣本瓶

與此同時,早前實施向從陸路口岸抵港並曾於14日內到訪新疆的入境人士派發樣本瓶的安排,將於今日起取消,然而該等人士如未獲豁免檢疫,抵港後必須在指定地點(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14天強制檢疫。至於早前生效向過去14日內曾到訪上海、天津及內蒙古並從陸路口岸抵港人士派發樣本瓶的安排仍然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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