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半年拘32人 僅3人落案

【本報訊】《港區國安法》於今年6月30日晚生效,截至本月4日,有32人涉及違反相關法例被捕,惟至今僅3人被落案控告。於11月5日開設、讓市民提供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資料或舉報的熱線,截至上月19日上午8時共接獲近16,400個訊息。

黎智英案拖足四個月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至今被捕的24男8女,均涉嫌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捕人士之中最重量級的人物莫過於壹傳媒黎智英,他於今年8月10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同日被捕的還有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前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身兼「我要攬炒」成員周庭、李宇軒及李宗澤等人。各人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干犯串謀欺詐等罪。惟事發至今已4個月,黎智英仍未就有關案件被檢控。

此外,同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於7月29日被捕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前成員何忻諾及陳渭賢,保釋候查期間,於10月27日再度被捕,他們涉嫌曾在網上社交平台,發表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

翻查資料,至今僅3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起訴。首位被起訴的為24歲唐英傑,他涉嫌於今年7月在灣仔駕駛插上「光時」旗幟的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案件已於上月在西九龍法院進行交付審訊程序,案件稍後在高院排期開審;鍾翰林則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以及兩項洗黑錢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30歲馬俊文,於今年8月至11月期間,涉嫌多次在訪問中公開宣揚有關分裂國家的口號,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已於上月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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