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憲法日勿形式 重在護法執法

昨天是「國家憲法日」,對剛經歷了足足兩年動亂和一年新冠肺炎疫情反覆煎熬的香港市民來說,維護和執行國家憲法和貫徹《基本法》(香港的小憲法)肯定是香港的護身符。

本周二深夜3名暴徒向旺角警察體育遊樂會停車場投擲9枚汽油彈,引起大火,焚毀一架停泊在該處的貨車,幸而無人傷亡。事後警方拘捕一名疑犯,並在其身上搜到一支胡椒噴劑。驚心的火光熊熊場面令人心頭為之一震,告訴人們不要「好了瘡疤忘了痛」,以為天下已太平。香港兩年被蹂躪潰爛的傷口仍未愈合,上月中文大學畢業禮前校園滿布「港獨」標語,典禮日有百計畢業生以「V煞」面罩蒙面,高舉「港獨」標語,喊「港獨」口號,自誇「暴大」畢業的榮耀,搗亂本應嚴肅莊重的畢業典禮。更為令人驚奇的是中大段崇智校長竟然縱容包庇,不即時報國安處執法,待黑暴學生的港獨遊行完結後,才裝模作樣報警交差,便算交代。

從根本上去殖化

港獨勢力在大學校園遊行示威和黑色暴力反潮情況說明,香港對憲法的認知、港人遵守憲法的認識和自覺、憲法的普及和成為人們的行為規範,仍遠遠未有落地,更談不上成為風氣。恐怕更真確估計,是誰戰勝誰的問題仍未解決,需要發揚「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的精神,把落實憲法和《基本法》的宣傳、推廣及教育工作持之以恒,進行到底。首先在黑色暴亂發源地大中小學校長教師做起、由學生做起,但歸根結柢是由公務員做起。至於舉辦一些官員、議員和名人的紀念集會形式可有一些,但絕對不應停留於表面,重點應當把推廣教育放在基層,並結合香港的慘痛沉淪來說明擁護和執行憲法和《基本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從根本上去殖化、抗「獨」化,加強港人國家意識和愛國愛港觀念。

香港在回歸以前,英國統治者長期推行效忠英國王室,一切權力來自《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港英政府基於義無反顧的忠誠,每每推行一項重大的政府政策時,總是由政府架構這部機器先發動起來,然後由上而下、由內到外、分層分批,貫徹執行,並反覆推動,並注意搜集反饋、總結經驗、及時調整、監督執行。從而形成來自英廷的指令、港督的發號,都一定貫徹到行政權力的神經末梢。這些都本是香港文官制度和官僚架構效率的優質執行力。為何回歸20多年卻逐步倒退、失速、異化?不是值得行政長官、行政會議和問責局官員認真反思嗎?不認同香港特區政府的權力來源,不捍衞來源的根本,豈能有好的行政執行力呢?

因此,推廣憲法和《基本法》是有迫切需要的。去年「1124」選任的區議員有幾多人真正擁護憲法和《基本法》?為甚麼打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港獨」旗幟、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要釋放黑暴、追究「警暴」、推倒政府的候選人竟可以贏得選舉?為甚麼選民要選這些有破壞、無建設的黑暴暴徒?在在說明本港不大力普及憲法的宣傳教育,黑暴遲早會捲土重來,「暴大」便是樣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