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兩子及壹傳媒高層 今日報到

【本報訊】官司纏身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其兩名兒子及壹傳媒多名高層等共10人,分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欺詐或煽動意圖罪,今年8月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各人今日向警方報到。未計刑恐東方記者案,黎智英尚要面對4宗與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的刑事案,將於未來半年陸續受審。

Mark Simon李宇軒在逃 周庭還押中

國安法在港實施逾1個月後,警方國安處於今年8月10日出動200人大舉搜查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檢走25箱證物。此外,國安處又在多個地點拘捕10人,包括黎智英、其兩名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以及「我要攬炒」成員周庭、李宇軒及李宗澤。而身處美國的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則被警方通緝。

消息指,黎智英等人涉嫌利用外國的戶口,以財政資助「我要攬炒」成員,透過宣傳,積極要求外國及國際組織制裁和封鎖香港,而自國安法實施後,該團夥仍積極運作,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單是黎智英便懷疑資助該組織150萬港元。

另外,黎等傳媒高層涉嫌串謀欺詐,以欺詐手段用低價騙取使用廠房的權利,涉及案件的人士尚包括黎智英、張劍虹、周達權、黃偉強及吳達光,他們涉嫌在壹傳媒大樓的廠房經營獨立公司,為17間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根據規定,壹傳媒應向科技園公司申報,但有人以欺詐方式作出虛假聲稱。

此外,黎又涉嫌煽動意圖罪,即發表煽動文字,任何人作出或企圖作出煽動意圖作為、發表煽動文字、刊發煽動刊物等,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10名被捕人士除李宇軒涉嫌偷渡被內地海警拘捕,周庭則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警總的案件被羈留,其餘8名人士今日須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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