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BE WATER自訂車牌 運署:危害道路使用者

【本報訊】去年反修例示威中,已故武打巨星李小龍名言「Be Water」成為示威者的口號。近日有市民向運輸署申請「BE WATER」作自訂車牌號碼,卻遭該署以「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造成危險」為由,拒絕申請。該名市民質運輸署決定,認為「要幾虛先覺得BE WATER危險」。

網民質疑審批標準不一

市民李先生在其社交平台Facebook發文,並上載運署回覆信件,指其「BE WATER」的自訂車牌申請不獲批准,但繳交的5,000元按金可經庫務署退還。有網友回應貼文指「幾時會禁李小龍」,亦有網友重提綽號「長毛」的社民連梁國雄2010年以1.7萬元投得車牌「D0NALDPK」,並以此影射時任特首曾蔭權爵士一事,認為該署審批標準不一。

運輸署回應指,就自訂登記號碼中籤的申請,署方會先查核中籤所建議的自訂登記號碼是否符合基本組合規定;待收到按金後,署方會諮詢相關決策局及部門的意見,然後提交審核委員會討論,諮詢結果最後會提交運輸署署長考慮是否接納有關申請。如申請的自訂登記號碼符合有關條例指出的任何一項說明,則申請將會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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