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蛇案家屬委託律師會面 遭看守所拒絕

【本報訊】12名港人今年8月赴台灣時在內地海域被廣東省海警截獲,一直拘留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日前已被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不過,有涉案人家屬委託的律師要求與其會面,再度被拒。

形同上訪 僅打卡走人

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喬映瑜的家屬委託了內地律師楊暉,據指,楊日前到看守所要求與喬會面,獲告知喬在看守所內已自行委託兩名律師,以已進行會面為由拒絕楊的要求。

據指,看守所人員告知,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只能委託兩名律師,故不能再安排與楊會面。楊其後查詢兩名律師的名字及聯繫方式,對方聲稱不能提供,更指:「要投訴,請便。」楊暉形容整個過程像到國家信訪局上訪,只能「打卡走人」。

喬映瑜是當日12名在艇上人士中唯一的女性,她涉嫌與上水炸藥案有關,此前已遭本港警方通緝。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官方微博前日表示,已經就12人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件終結偵查行動,並且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有消息指,此案件預料於未來一至兩星期內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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