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拘逾萬人 未成年認罪可不留案底

【本報訊】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一發不可收拾,特首林鄭月娥昨於《施政報告》前言提到「反抗政權行為」,並以此形容去年的反修例風波。她指去年「修例風波」至今逾萬人被捕,當中逾2,300人被檢控,有19人接受警司警誡、11人簽保守行為,亦有230人獲不提證供起訴。而新一份《施政報告》有特別章節提及,警方願意考慮對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但強調涉案人士必須承認其罪行。

有悔意而非涉嚴重罪行

林鄭指過去一年多香港經歷社會動盪,有人鼓吹「違法達義」致出現暴力行為,社會秩序和法治遭到嚴重破壞,市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亦受到威脅,強調要扭轉這個局面,當局須嚴正執法,只要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

報告中又指在反修例風波中被檢控的2,300多人,大部分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的被捕人士,警方願意視乎情況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例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來處理。

林鄭月娥強調政府不會干預警方、律政司或司法機構的運作,但指對眾多年輕人被捕感到心痛,故早前與保安局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溝通,得到鄧的同意,以協助涉案者在不留案底的情況下改過自新。她鼓勵未成年被捕者的家長、老師、朋友應鼓勵被捕者承認犯錯,強調「犯法就係犯法」,但有認錯可以有出路。

對於法庭裁決連番遭到質疑,林鄭強調公平審訊和正當程序是法治的必要元素,形容司法機關的角色舉足輕重,重申法官履行職責時,只會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不受任何干涉。不過,當事人仍能對法官裁決提出申訴,而公眾更能向司法機構投訴個別法官的公正性和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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