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費用轉嫁僱主 請菲傭成本貴五千

本港家庭傭工兩大市場印尼及菲律賓相繼宣布推出減輕傭工出國就業成本的計劃,菲律賓海外勞工部近日向僱傭代理等團體發文,要求相關團體不得向該國出國工作的傭工徵收訓練費,強調有關訓練及申領文件等費用應向僱主一方徵收,海外勞工部會接收傭工代理濫收費用的投訴。有本港僱傭代理表示,菲律賓是效法印尼勞工部的做法,預料本港僱主聘用一名菲傭來港工作,會因應該措施額外增加4,000至5,000元開支,總成本則料增至約兩萬港元,至於受影響僱主,估計每年約有3萬人。

僱傭代理協會主席張結民表示,菲律賓當地傳媒上周指,外傭出國工作的培訓成本將由僱主承擔。他昨日與菲律賓領事館開會,了解相關訊息,獲悉菲律賓海外勞工部提及的訓練等相關費用還包括申領文件及培訓等費用。

料3萬僱主受影響

張解釋,菲律賓當局稱,自2006年起已研究有關政策,估計措施不久就會實施。有指,菲律賓構思的措施提到,若外傭認為有關支出屬「非自願」,可作出投訴。

張續指,本港外傭一半來自菲律賓,估計每月涉及約2,500張合約,預料受今次措施影響的外傭僱主一年約有3萬人。今年9月,印尼勞工部宣布,明年1月起實施名為「零成本就業」的外傭出國工作新政策,原本職業訓練及申領文件等由外傭負責之費用,改由印尼政府負責,今次菲律賓政府推行同一政策,令兩國傭工出國就業開支處於同一水平。

倘離職難追討費用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認為,有關措施對僱主不公平。早前印尼政府宣布相關政策,已有僱主擔憂印傭來港「零成本」,恐印傭「搭飛機來玩玩就唔做」,而僱主無法獲得賠償;而現時菲律賓亦實施類似措施,恐有同樣情況,菲傭一旦工作短時間後離職,僱主額外支出的訓練費、申領文件等費用亦無法追討。

她又指,外傭本身應已有能力應付在港的家務工作,故僱主毋須再額外付出訓練費用以聘請外傭,反問「難道甚麼都不會做就去當家務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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