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狎 3歲 6歲女童 龍緯汶候懲

多年來協助少數族裔爭取權益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竟性侵兩名年僅3歲及6歲的非華裔女童,要3歲女事主為他手淫及拍片,又拍攝她們的私處。6歲女事主向兄長投訴後,兄長到龍的辦公室裝手機偷拍到龍犯案證據,終揭發事件。龍昨天在區院承認非禮等7罪,求情稱他對6歲女事主有強烈的愛,以為女事主也愛他,希望女事主長大後與他成為情侶。辯方透露,龍否認孌童,而他有需要時會召妓。法官押後至明日判刑,龍繼續還押。

46歲被告龍緯汶,承認3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兩項非禮、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7罪。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至2019年間,分別在長沙灣李鄭屋游泳池更衣室及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一個單位內,向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並非禮X(6至7歲);另於荃灣一單住內向女童Y(3歲)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告又製作一段兒童色情片段,及管有19張兒童色情相片。X及Y均為非華裔女童。

事主向兄投訴始揭發

案情指,X原籍印尼,其父母外出工作時,會將她及其兄、姊交託被告照顧。去年3月,X向兄長投訴被告行為不妥當,兄長趁去年4月26日到被告的辦公室玩耍時,偷偷把手提電話設置在廁所內,並拍到被告脫下X內褲,看似向她的私處拍照。

手機藏事主逾10淫照

X事後向警方表示認識「Uncle James(被告)」,被告曾在泳池更衣室內叫她望他的下體,又曾在辦公室內摸她私處。警方拘捕被告後,在其手提電話內找到共10多張X以及Y的色情照片,及一段Y替他手淫的片段。

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中,初時說記不起曾跟X入廁所,當警方展示X兄長的片段後,被告才承認其事,並說因經常照顧X,覺得她很乖,更把她當成女朋友,他明白不能與X發生性行為,遂拍下X的照片來欣賞。被告更承認摸過X私處及大腿,讓X看過他的裸體,甚至跟X赤條條合照。此外,被告又承認曾在淋浴時叫Y為他手淫並拍下片段,又拍Y的裸照。

辯方求情,被告是熱心服務弱勢社群的社會工作者,一直與母親相依為命,可惜其母患上腦退化,為照顧母親,三度拍拖均分手收場。因X願意陪伴其母親,令被告以為X對他有愛,潛意識希望將來伴侶能照顧其母,並把該潛意識投射在X身上,故他對X有極大感情,即使事發之後他仍放不下她,被告現已明白迷戀她不會得到社會接受。案件編號:DCCC 9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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