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清理垃圾 光復立會

4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被DQ,其餘15人集體總辭,這種反應一點也不奇怪。早在幾個月前港府決定押後立法會選舉時,他們就揚言不接受留任,後來卻食言,如果這次還賴死不走,那就實在太無恥了。這班政客既要攬炒又捨不得名利,既要做議員又不好好開會,根本就是丟人現眼。

面是人家給,架是自己丟。立法會復會一個月即出現3次流會,反對派變本加厲,肆意搗亂,港府束手無策,望天打卦,如果中央對此還能無動於衷,那才是咄咄怪事。根據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立法會議員涉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港主權、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或具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等行為,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照此種標準,幾乎所有反對派政客都不符合議員資格,就算不集體總辭,遲早也會被DQ,與其灰溜溜走人,不如自動消失。

反對派最大毛病就是狂妄無知,一直高估自己的力量,低估中央的決心。他們將中央的忍耐視為懦弱,以為攬炒香港就可以迫使中央讓步,以為有洋人撐腰就可以成功奪權。殊不知中央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有些事可以妥協,有些事不能退讓,尤其是涉及國家主權安全的原則問題,從來沒有退讓空間。《港區國安法》橫空出世,已表明了中央撥亂反正的決心,而反對派還不知進退,企圖以卵擊石,下場也就可想而知。

形勢比人強,中央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就不可能動搖,無論反對派如何掙扎,都改變不了任何事實。發動街頭暴亂?他們既無膽也無力。打國際戰線?他們又敵不過《港區國安法》。算來算去,他們除了惺惺作態集體總辭,實在變不出其他花樣,而這也就意味着反對派從政之路斷絕。「借問瘟君欲何往,紙船明燭照天燒。」垃圾政客消失,立法會恢復平靜,真可謂大快人心。這次又要請出小鳳姐了:熱烈地彈琴,熱烈地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