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賊大亨同黨 兩劫案囚7年

【本報訊】有「賊大亨」之稱的何東成於2018年假釋期間,與同黨打劫尖沙咀海洋中心一間珠寶店,劫走6顆共值550萬元的鑽石。何去年認罪,被判監4年8個月。何的內地同黨於去年11月再入境香港時被拘捕,警方調查期間揭發他還涉及2006年另一宗劫案,他承認兩項搶劫罪後,昨天在高院被判監共7年。

曾夥同何東成搶珠寶店

本案被告覃樂武(50歲),來自廣西。2018年5月23日,被告與何東成戴上帽、口罩和手套,衝入海洋中心的一間珠寶鐘錶公司。何用螺絲批撬開飾櫃,被告則持刀阻止店員行近,何從飾櫃搶走6顆鑽石,之後與被告一同逃去。何於案發5日後被捕,警方起回贓物。被告於案發後翌日經羅湖離港。警方循八達通紀錄調查,並趁他於2019年11月26日再入境香港時拘捕他,之後再確認他與2006年大埔仔村劫案有關。被告於2006年12月1日晚上,在西貢清水灣道大埔仔村的露天停車場,與另一名同黨持刀截劫一名男子,搶走事主兩部手機和1,000元現金。案件編號:HCCC 1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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