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而論:DQ議員

有傳媒傳出消息,說今次人大常委開會的一項議程,是討論是否取消4名今年延任的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報道一出,不同派別市民各爭論激烈。有網民得知消息後額手稱慶,認為北京中央政府准許全體反對派議員延任,連本來參加新一屆立法會選舉時被取消資格的4位議員也照單全收,已是極大的容忍,表示了誠意,豈料這些反對派議員不懂得感激,還乘機濫用立法會會議規程,拖延會議順利進行,擺明與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為敵。所以取消他們的議席是天經地義。

根據《基本法》104條,立法會議員就職時曾宣誓效忠《基本法》及特區政府,他們拖延立法會會議明顯與誓詞有牴觸。另根據《港區國安法》第22條第3款「顛覆國家政權罪」列明,「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或香港政權機關履行職能」可能判刑。在支持取消這4名議員資格的網民眼中,他們的罪行證據確鑿,無可爭辯。

立法會全體延任的反對派議員得悉消息後立刻召開緊急會議,會後宣布如果人大常委取消4名議員資格,全體延任反對派議員將共同進退,集體辭職,以示抗議。用他們的說法,是「義無反顧,集體總辭」。

不少支持反對派的網民都覺得很矛盾,一方面不忿北京中央政府唯我獨尊,順我者昌,不顧民意,粗暴干擾香港事務,違背一國兩制承諾;另方面對這些不理內部民意反對,堅持延任的反對派議員餘恨未消,說他們自動投降,現今任人魚肉是應有此報。

有人懷疑要挾總辭的反對派議員有何打算,到底想留任自高身價,還是辭職一拍兩散?大多數認為他們的威脅對中央政府沒有作用。有人大力支持他們總辭,認為與其浪費公帑養這班開會只懂得罵娘的議員,不如玉成其事,讓他們齊齊辭職,將他們的豐厚薪津,辦事處開支全用到有經濟困難的市民身上,豈不是減少了噪音,造福市民?

也有人說,如果因為DQ4名議員而導致反對派總辭,立法會可以利用這個機會通過大量議案,好好整頓立法會議事規則,徹底改變現時諸多掣肘不利政府施政的制度,方便特區政府日後順利施政。

我不贊成DQ4名議員,如果中央政府覺得他們有問題,未能證明真誠效忠特區政府和擁護《基本法》,應該一早決定不讓4人延任。現既決定讓他們延任,沒有道理中途改變主意,突然抓他們老問題DQ,此舉難向市民交代。在今年立法會會議上玩拉布,絕對不限此4人,其他更搶鏡的反對派議員,大有人在,應該針對本屆的近期行為,要就處理所有拉布議員,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