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物業早年炒風盛 10年辣招無助遏樓市

【本報訊】早年本港樓市炒風熾熱,政府自2010年先後於住宅市場推出額外印花稅(SSD)及買家印花稅(BSD)兩項辣招,以遏止樓價升勢,但樓價仍愈升愈有,大批資金湧入工商舖市場,結果當局在2013年2月再推出多項辣招,以打擊工商舖等非住宅物業的炒賣活動。

最高按揭成數8月曾放寬

其中包括全面提高非住宅物業買賣的印花稅,購買商舖、寫字樓、工廈、車位及酒店等,成交價200萬元或以下物業的稅率增至1.5%,而其餘各類價值物業均須繳付雙倍印花稅,最高達8.5%。以購買5,000萬元舖位計,涉及印花稅由212.5萬元增加至425萬元。

其次是修訂《印花稅條例》,令非住宅物業交易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便要繳付新印花稅,而非待簽訂「大契」時才繳納,大幅增加「摸貨」成本,藉以減低炒家短期獲利機會。

與此同時,金融管理局多度出招將所有工商物業的最高按揭成數降低,於2013年一律調低10個百分點。以收入源自香港的貸款申請人計,當時最高按揭成數由50%下調至40%,而獨立車位按揭最高成數亦降至40%。雖然有關措施於今年8月放寬,非住宅按揭成數上調至50%,但與2010年前的70%仍有距離,加上不少工商物業買家入市時都有自用住宅單位,銀行批出的實際按揭成數普遍仍會低10%,所以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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