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灣村 地署工人閃現30分鐘 公帑執手尾做法不公

西貢相思灣村違建道路及「神秘丁屋」事件被揭近兩周,昨日下午才有地政總署外判工人現場開工,將餘下石躉模拆除,惟現場遺下雜物尚未清理;該丁屋業主黃子洋生意「瓣數多」,在村內涉經營水上活動店及疑營運停車場,本報向稅務局查詢相關生意有否涉瞞稅及作商業登記時,未獲正面回應。團體批以公帑為違法行為善後做法不公;學者亦斥稅局處理手法不合理,市民有知情權。

相思灣村違建道路昨早未有地政總署外判工人開工,至昨午近4時,才有4名工人前來,拆走現場8個石躉模,現場12個石躉及多支鐵柱大致安裝完成,沿違建道路擺放,目的是阻止車輛進出,工人逗留半小時便離開,現場仍遺下木板及帆布等雜物,工人稱留待今日才清走,並會為鐵柱髹上油漆。早前,工人已將違建道路附近放置的多個貨櫃及建築廢料等,連日由垃圾車及大型吊車運走。

神秘丁屋業主 續經營租艇生意

「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在村內經營水上活動店,更違規在店外以混凝土僭建碼頭,開闢一條逾3米闊的石屎斜台,方便做生意,事後地政總署派員在涉事斜台以鐵網圍封及豎立告示牌。昨日續有營業,但未見有客人光顧租艇出海;有指黃與村長關係良好,在村內經營停車場,惟本報向稅務局查詢水上活動店及停車場,涉及有關報稅、瞞稅、有否商業登記及違例經營等事項,均不獲正面回應,只表示不能披露個案資料。

雖然違建道路有相關人士已經被檢控,但是加建石躉及其他善後工程,均先由政府部門墊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若涉事人如未有在限期之內將土地還原,即屬於違法,可被處罰款50萬元,以及期限後逐日罰款5萬元。

「相思灣村事件係典型政府有法不執嘅例子!」「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促部門盡快完成圍封工程,又指用公帑為違法人士「執手尾」的做法不公,並需向涉事人追討善後費用。他認為事件已引起廣泛關注,地政總署應盡快向公眾交代今次事件的開支並作追討。

局方疑自我審查 剝奪公眾知情權

「其實有冇商業登記證同有冇違法,都唔算係咩敏感資料,如果局方咁都唔肯透露,就會畀人一種包庇嘅感覺。」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政府的處理手法不合理,認為涉事人經營水上活動店,有一定危險性,商業登記證明是市民可監察其營運合法性的途徑,市民有一定知情權。他坦言對政府的處理手法感到失望,質疑局方自近日多宗私隱事件後成驚弓之鳥,自我審查,影響公眾利益。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