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相思灣村「神秘丁屋」業主在村內處處「搵食」,既經營水上活動店,又疑營運停車場,本報向稅務局查詢他有否涉及瞞稅及申請商業登記,局方未有正面回應,並指不能披露個案資料。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部門不能以條例作擋箭牌,有損公眾利益,關注團體亦促稅局應主動調查,否則難令市民信服。
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在相思灣村營運水上活動店,並涉在店外鄰近海岸保護區的官地僭建碼頭,據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資料,該店目前登記人是「黃子樂」,疑與黃子洋是兄弟關係。本報向稅局查詢該活動中心的報稅、有否前身擁有人及曾否瞞稅等;另就有指黃子洋亦有份在村內經營停車場生意,向稅務局查詢有關停車場有否商業登記及是否違例經營。而昨日涉事水上活動店如常營業,惟未見有人光顧。另外,昨午約4時半,兩名自稱稅務局職員於相思灣違建道路出現,僅稱到場視察一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未有正面回覆,發言人表示受《稅務條例》及《商業登記條例》所限,稅務局不能披露個別個案的任何資料。發言人又指,如有商戶懷疑未辦理商業登記,該局會派稅務督察進行實地巡查。如證實商戶未辦理商業登記,會勸喻商戶盡快辦理,若商戶不遵從勸喻,該局會依據法例起訴有關人士。
至於有指神秘丁屋曾出租,就該地址使用水電情況,水務署回覆指,有關用戶有申請供水,但用水資料因涉及第三方,該署需向有關人士查詢是否同意披露。而中電則回覆有關村屋有申請用電,惟用電的情況涉及客戶資料,不會公布。
「如果有違例建築都可以繼續經營,呢個『無王管』狀態要檢視!」「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指,目前經營水上活動店毋須領牌,缺乏監管,而商業登記似乎是市民唯一可追查監察其營運合法性的途徑,因為任何人經營商業活動都必須取得商業登記並向稅局交稅,若有懷疑瞞稅行為,稅局必須主動介入調查,否則淪為「無王管」。
至於公共事業機構在處理及審批水電申請時,王稱,相關機構亦必須確保相關屋宇的登記人,取得所有合法文件,才可批出申請及安裝電錶水錶,否則一律不得批出,收到公眾甚至傳媒的投訴及查詢時,亦應調查及檢視情況。
議員柯創盛指,理解私隱重要,惟當有關人士已引起公眾廣泛關注,達到公眾利益層面,有關政府部門則應正視及不能再以條例作擋箭牌,在可行情況下局部提供資料,證明當局絕不姑息並會嚴打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