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查冊 疑虛假陳述 港台女編導遭拘控

【本報訊】香港電台《鏗鏘集》女編導蔡玉玲昨日被警方拘捕。據了解,蔡負責攝製一個有關元朗721事件的專題節目,曾根據現場一帶閉路電視拍攝到的車輛追訪車主,她懷疑於車牌查冊時作出虛假陳述,昨日下午在荔枝角清麗苑的寓所被捕,其後遭檢控,至晚上獲准以一千元保釋外出,下周二(1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廣播處處長梁家榮表示,暫未清楚今次事件及罪名,但稱事件「少有」,有團體則關注今次事件涉及市民資料被違規使用,強調新聞自由並不代表不受任何約束。

獲准保釋 下周二提堂

該案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負責,警方昨表示,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在一個電視節目中公開報道車主相關資料,懷疑侵犯個人私隱。經深入調查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昨日下午於荔枝角一單位拘捕一名37歲姓蔡女子,她涉嫌於今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運輸署網上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系統,取得相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包括車牌號碼、車輛登記資料、車主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

警方指,該名女子其後將所得資料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的用途,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暫被控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例下的證明書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可被判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蔡玉玲昨晚表示,以平常心看待事件,但因採訪而遭警方上門逮捕,心情確受到衝擊。據知,蔡並非港台編制及合約員工,只是服務提供者。至於今次警方檢控引用的查冊目的規定,有消息指年初才作改動,目的是保障個人私隱免被濫用。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由於車牌查冊要簽署一份聲明,如申請人選擇用途是交通及運輸,但最終用於「起底」,便可能違法;至於傳媒可否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的理由,則要交由法庭判決。

本身是律師的議員何君堯表示,不清楚案件細節,但認為申請使用資料不可鋌而走險,需要守法,只要使用用途與申請要求不符,就如置自己於陷阱中。公營廣播關注組對有港台製作人員被捕事件表示關注,認為新聞自由並不代表不受任何約束,可以為所欲為,若警方查證屬實,香港電台要嚴肅處理。

工會稱引起寒蟬效應

梁家榮則指,仍在了解事件,管方正嘗試提供協助,但目前聯絡不到蔡玉玲。梁又形容今次事件確是少有,新聞工作者確會擔心。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表示,仍在了解詳情,認為事件已引起寒蟬效應。

港台《鏗鏘集》今年7月播出元朗721事件的專題《誰主真相》,而蔡玉玲是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前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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