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黑暴攬炒是難得的歷史時刻?

在去年831灣仔暴動案中8人被控暴動罪,繼早前社工陳虹秀獲當庭釋放,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日前裁定餘下7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沈官在裁決時表示,案發當晚的罕見情況,對某些人而言或許是「難得的歷史時刻」,法庭不排除當中確實有人希望到來「見證」這一切,而若他們因為不想被人誤認為是暴動者而遮蓋容貌,是「可以理解」的。由於他們當然明白要承受一定風險,難以保證不會遇到暴力場面或催淚煙,帶備「豬嘴」、口罩、眼罩或手套等實「無可厚非」。

該案件沈官的判詞、理據有大問題,令人感覺偏頗,亦令社會嘩然。沈官於判詞中指不應把穿着黑衣的人隨意視為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是忽略了事件背景,對於被告「全副武裝」出現於現場,「無可厚非」的說法亦難以令市民信服。沈官表示因控方無獨立證據證明汽油彈和伸縮棍的來源,故裁定其中一名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的罪名不成立,如此扭曲事實,顯得十分荒謬。

去年的黑暴攬炒,暴徒目無法紀,隨意打砸搶燒,攻擊維護法紀的警員,無差別對市民行「私刑」,很多受害者遭打至遍體鱗傷、頭破血流,活生生被焚燒,甚或喪失生命。香港人不但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更失去就業與發展的機會,甚至正常的社會民生亦得不到保障。廣大市民對暴徒深惡痛絕。

中央多次強調黑暴攬炒是香港社會的政治病毒,是「一國兩制」的大敵。黑暴一日不除,香港一日不寧。中央絕不會坐視這股破壞性力量肆意癲狂。中央制訂《港區國安法》並實施以來,結束了「港獨」猖狂、黑暴肆虐的動盪局面,迎來了由亂轉治的重大轉折。

就在此時,沈官所謂「難得的歷史時刻」,是公然為去年的黑暴攬炒翻案,但事實不容歪曲,歷史不容顛倒。給香港人和「一國兩制」帶來巨大禍害的黑暴攬炒,豈可美化為「難得的歷史時刻」?

有法律意見認為,當日案件發生時,警察已用各種方式不斷勸喻市民不要參與非法集結,並強調就算僅是逗留在該地,都有可能干犯暴動罪和非法集結。而且,按照當日直播片段,全港各區均有黑暴放火及堵路,即或出街,都有可能使自己處於極危險的狀態,因此沈官的判詞令市民難以信服。若裁判官在未有任何證據基礎上提出對被告有利的推測,已有機會有違其中立性,更可能越過法官作為事實裁斷者的職責,律政司須上訴。

司法機關缺乏監督

本港強調司法獨立,法官依法審判不受干涉,但不等於「司法獨大」、「司法獨裁」。若法官審判明顯偏頗或不公正,卻又不受監察,司法獨立就會蛻變成司法獨裁、獨大。若不解決司法機關缺乏監督、市民對司法失去信心的問題,問題便會變本加厲,本港法治與「一國兩制」可能遭毀滅性的破壞,凸顯司法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司法機關亦應以同一標準嚴肅跟進有關針對沈官的投訴,並立即停止讓其審理與政治相關案件,以釋除公眾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