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司法獨立 自欺欺人

香港司法界有些人總是將司法獨立說得多麼神聖,彷彿超脫凡塵、完全不受政治影響似的。這分明是掩耳盜鈴,只要看看美國委任大法官的政治角力,就知道世界上根本沒有純粹的司法獨立,司法不僅擺脫不了政治,而且往往淪為政黨鬥爭的工具。

特朗普堅持在大選前幾天任命最高法院大法官,顯然是為自己鋪定後路,正如20年前的總統選舉引發司法糾紛一樣,他也希望今次大選結果能由最高法院裁決,以延續其總統好夢。實際上,隨着美國意識形態和政黨鬥爭愈演愈烈,社會撕裂日益嚴重,大法官的角色顯得特別敏感和重要,乃至成為政黨必爭之地。難怪大法官金斯柏格臨終前對孫女說:「我最大的願望,就是不會在新總統就職之前被人取代。」可惜這個願望落空了,新總統還沒選出來,她就被特朗普急急委任的大法官取而代之。而根據以往紀錄,最高法院的裁決多數符合現任總統意願,可見大法官本身都有明顯的政治立場,所謂的司法獨立不過是欺人之談。

香港更是如此,那班藍血貴族將自己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老是強調司法系統及職能不應被政治化。其實將政治帶入司法的正是他們,不少法官憑政治立場判案,引發不少爭議。在法庭上經常聽到法官稱讚暴徒,執法者及證人反而被質疑不可信,以致上演一幕幕「警察拉人、司法放人」的鬧劇。更匪夷所思的是,司法機構對「黃、藍」法官的處理手法也有明顯分別:有法官一再輕判甚至放生暴徒,結果獲得升職加薪;有法官批評黑暴破壞社會安寧,隨即被停止處理相關案件。如果說司法機構沒有政治考慮,3歲小孩也不信。

說穿了,藍血貴族口中的司法獨立,實際上就是司法獨大、司法獨霸。他們抗拒司法改革,既是為了維護小圈子利益,也是為了繼續充當反中亂港勢力保護傘,這不是政治又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