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人申400萬天價開支 議員質疑政府無把關

【本報訊】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引用俗稱「緊急法」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決定押後立法會選舉,現任議員延任一年,相關《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小組委員會於昨召開會議,議員葛珮帆指有民主派參選人申報逾400萬元開支,當中有選舉廣告費更高達96萬元,擔心有參選人如此申報開支是騙取公帑,質疑政府如何把關。葛批評政府一向以「石器時代」方式進行選舉,過往本港面對疫情和黑暴,認為政府無藉口再拖,應善用科技進行選舉。

促善用科技進行選舉

在選舉經費申報議員謝偉俊亦認為有部分參選人花費令人嘩然,斥政府字眼不精準,應清楚列明當局會發還那一方面的開支,否則令人有感在政治上亂花公帑掩飾過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陳潔玲重申延後立法會選舉1年的理由,又指當局會為選舉制訂不同方案,包括電子發票、設立「關愛隊」及境外投票等。她表示,選舉事務處在核實參選人申索時,會按個別情況發書面通知再提交詳細資料,如有違法情況會轉交廉政公署跟進。

不少議員指如此重要的議案,質疑為何當局只派副秘書長出席會議,認為局長須承擔責任,有責任向公眾解釋問題,要求局長日後需出席會議,謝偉俊亦批評「正選唔出場,得青年軍打吓波」,質疑小組委員會是否可要求局長和律政司出席會議。陳潔玲回應時僅稱,當局有自由度派員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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