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雞錯誤 律政司打錯被告姓名最離譜

【本報訊】律政司檢控工作頻頻「甩轆」,更因檢控人員的錯誤,既輸官司又輸堂費,要納稅人埋單。數到近年最離譜的檢控錯誤,莫過於去年11月,律政司在一宗爆炸品案上出現「小學雞錯誤」,竟於控罪書和檢控同意書上打錯其中一名被告姓名,中、英文的控罪亦不同,控方其後「認衰」是律政司人員手民之誤,要求押後案件索取指示不獲批准,只能撤回控罪,3名應訊被告獲當庭獲釋,惟步出法院後,警方又隨即帶走各人,翌日再以同一罪將被告提堂。

反修例懶檢控 下屬出黑暴秘笈

警方數字顯示,去年6月至今年9月,在反修例有關的示威活動拘捕了一萬多人,至今卻僅檢控逾2,200人,檢控率偏低,其中一個原因是檢控時常「甩轆」(見表)。事實上,檢控出錯在反修例風波前已經常發生,結果不但有嫌疑人遭「放生」,律政司更因此輸官司輸堂費。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批評她在法治上把關不力,以及管理下屬不嚴,縱容律政司前檢控官翁達揚出版涉嫌教導疑犯規避法律究責的書籍,事緣翁達揚於去年9月出版名為《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的書籍被指為「黑暴秘笈」,內容涉及教人若被警察發現背囊藏有水果刀,有權在律師抵達前不回答任何問題。翁出書後,又被調任到專責處理反修例示威的「公眾秩序活動及電腦網絡罪行」特別小組,處理了10多宗案件,引起公眾嘩然,翁其後於今年7月離職。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炮轟鄭若驊作為律政司的最高領導人,在事件中當然難辭其咎,因正常而言,控罪書出錯的情況甚少,尤其涉及社會關注的反修例案件,更應該小心謹慎處理,因控罪書有誤,有可能誤導法官對案情的理解,更可怕的是若有法官因此而令有犯事的人脫罪,將會是嚴重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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