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傅明憲父追討葉劍波500萬

【本報訊】傅明憲的91歲父親傅國梁(藝名傅奇),去年9月入稟向前女婿葉劍波和相關公司追討500萬元,案件昨天在高院提訊。傅國梁指辯方無法抗辯,要求法庭直接判他勝訴。不過,辯方引述傅明憲與母親的手機訊息內容,指涉案款項屬投資,否認欠款。聆案官認為昨天無法處理雙方的爭議,決定押後再處理申請。

被告指款項屬投資非貸款

原告傅國梁,兩名被告依次是御峰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和葉劍波。昨天聆訊只涉及原告和首被告。按庭上披露,原告剛於上周才收到首被告創辦人、葉劍波兒子葉域的誓章供詞,首被告指稱涉案500萬元是原告的投資金額,而非貸款,需待公司成功上市掛牌,原告方能取回投資回報。

首被告的律師在庭上更引述傅明憲的手機訊息內容,指傅明憲和母親商量過後,亦表示願意支持葉多一點時間,盡量也不會要求贖回可換股債券(CB),還建議若公司上市不成功,「不如加上利息取回投資」。

惟原告的律師重申,該500萬元是借給首被告的貸款,原告自2016年底託傅明憲追款至去年,有人曾經承諾償還部分款項,並且在手機訊息提到「清楚知道的,也不會欠他們錢」,然而還款一事卻一直拖延。案件編號:HCA 1601/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