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私了清路障女護 兩女一罪成一獲釋

【本報訊】去年10月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一名女護士移除路障期間遭人「私了」圍毆,導致骶骨骨裂。警方事後拘捕兩名女子,其中一人曾扯女事主的頭髮,她早前已承認普通襲擊罪,案件經審訊後,她於昨天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要還押至11月12日等候判刑。另一名被捕女子則被指撐雨傘掩護示威者圍毆女事主,但裁判官鍾明新反指她當時是保護女事主,判她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名不成立。

兩名女被告依次是旅遊社代理人盧綺敏(40歲)及無業婦人朱珮賢(42歲)。盧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彌敦道襲擊女事主何潤姿。朱則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對何的身體施以嚴重傷害。

官斥聯合他人欺負事主

裁判官裁決時指,案發當晚現場並不安全,接近100人正在堵路,何移除路上雜物時,惹來堵路人士不滿,故遭20多人指罵及威嚇。盧辯稱她當時路過現場,被何搬動的竹枝砸中腳面,才不忿向何扔水杯,但裁判官認為盧說謊,因為有現場片段顯示盧曾與何爭搶鐵欄,盧又踩着竹枝以阻止何將之搬開,故盧並非路過,反而是聯合他人去欺負何,目的是要嚇退何,故判盧罪成。

朱辯稱擔心何被襲擊,打開雨傘是為保護何。裁判官指,當時現場人士除了襲擊者外,亦有少數人是在勸喻施襲者和保護何,而朱的位置接近勸喻一方,亦未見朱有指罵何,況且有手機紀錄證明朱是為了找女兒才到現場,因此判朱無罪。案件編號:WKCC 401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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