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牛肉掟印度廟怪漢落網

怪漢掟生牛肉冒犯印度廟被捕,揭曾涉九巴刺針及終審法院淋油案。一名男子於上月底,闖進視牛為神聖動物的跑馬地印度教廟宇,將生牛肉掟向祭壇後逃走。重案組經近一個月調查後,前日在青衣拘捕「掟肉男」,涉嫌破壞公眾體統。消息指,被捕男子近年連犯多案,前年九巴座椅放針案及早前終院遭潑紫漆刑毀案亦疑屬其所為,警方正調查他的犯案動機。

現場黃泥涌道1號一間印度廟,上月30日,有人逕自闖入廟內,不由分說將生牛肉投向廟內祭壇,得手後旋即逃之夭夭。由於印度教視牛至聖,禁止宰殺食用,職員感宗教遭人褻瀆,事發翌日報案處理。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案件,經深入調查後,前日在青衣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拘捕一名姓莫(33歲)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廟內梯間5度被放肉滋擾褻瀆

據涉事印度廟職員表示,該廟在上半年曾多次遭人在梯間各處擺放生肉,懷疑有人蓄意滋擾廟宇及藐視宗教場所,警方正調查莫是否亦牽涉相關案件。消息指,有人在事發前曾花費26元買肉,然後前往印度廟犯案,而該廟在去年底至今年7月至少5度受牛肉滋擾。

刺針案囚24月 淋油案月中被捕

據悉,莫有反社會人格,前年6月疑因巴士飛站心生怨懟,分別在3輛巴士的座椅上插針,刺傷3名女乘客的臀部及腿部。莫其後被捕兼被控告,並承認兩項有意圖而企圖傷人罪及兩項刑事毀壞罪,被判囚24個月。另在本月6日,中環終審法院大樓被人淋潑紫色漆油,莫涉嫌刑事毀壞,本月15日於旺角被捕。

莫在本案涉破壞公眾體統被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該罪控罪範圍較闊,觸犯的條件包括一些社會所不容的行為,如在公眾地方偷拍裙底或「打野戰」等,惟未必適切於本案疑犯往廟宇投擲牛肉的行為,須視乎過往是否有案例可支持該條罪行。反之,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條「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指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將腐肉、糞便等令人厭惡物品拋擲或放置在任何公眾地方或私人財產等處即屬違法,相信能較易入罪。另外,由於被捕人士疑為積犯,其行為對社會具傷害性,相信法庭會從重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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